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人员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7]1号)
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报来《关于对南宁市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人员培训收费的请示》收悉。你局根据国务院《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举办培训班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价费[2005]64号)精神,经研究,并对培训成本进行测算,现将你局举办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人员培训班的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培训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155元(其中学费每人每课时4元,33课时共132元;考试费23元,含报名、监考、命题、试卷印制、考场租赁、阅卷、证书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