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王阳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人事、编制工作。分管市财政局、人事局、编委办。
吴光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发展改革、监察、民政、税务、应急救援和县区综合性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信访局、统计局、法制办、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资工程管理中心、行政学院、老龄办;协助市长负责财政、人事、编制工作,协助分管市财政局、人事局、编委办;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总工会、工商联、残联、军队;负责协调市国税局、地税局。
刘诗同志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新闻出版工作。分管市教育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卫生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局、社会科学院、广播电视局、红十字会;负责联系市档案局、共青团、妇联、抚顺日报社。
奚克路同志 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交通、环保、沈抚同城化工作。分管市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房产局、交通局、环保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城建资金管理办公室、沈抚同城化办公室。
杨学海同志 负责商业流通、对外经济贸易、招商引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金融工作。分管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商业局、粮食局、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物价局、市商业银行、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胜利经济开发区;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联系市工商局、沈阳海关驻抚顺办事处、烟草专卖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以上金融保险部门。
张忠民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消防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消防局;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信访、稳定工作;负责联系市国家安全局。
李刚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国土资源、民族宗教工作。分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国土资源局、农村经济委员会、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水务局、林业局、供销社;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民政局;负责联系市气象局、大伙房水库管理局、农村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