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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08〕2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市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18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冬季气候干燥,气温低,居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增加,引发火灾的因素明显增多,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由于建筑耐火等级低、群众防火意识淡薄,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冬季又面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各种集会庆典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加快,是重特大火灾的高发期。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分析、研究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周密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全面落实措施,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在前一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整改和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一是要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攻坚。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且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有力手段,坚决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按期销案;对未能按期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逾期不履行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已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加强监管,防止反弹。二是要对火灾多发易发场所进行重点排查。要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重点排查元旦、春节庆祝活动场所;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多产权和“多合一”场所、出租屋、民工聚居区等。重点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要对广大农村地区进行重点盯防。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作用,深入发动群众,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要结合实际,针对农村、乡镇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对柴草、油气等燃料的管理,强化对炉灶、电线等的治理,彻底消除致灾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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