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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吴忠太阳山供水工程实行优惠电价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吴忠太阳山供水工程实行优惠电价的通知
(宁价商发[2007]212号)
宁夏电力公司:
我局收到《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核定太阳山供水工程用电价格的函》(宁水函发[2007]105号)文件。现对该文件提出的太阳山供水工程电价通知如下:
根据2007年4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3)精神,吴忠太阳山供水工程自运行之日起电价按照0.346元/千瓦时标准执行。人饮工程所需电量按该工程总用电量的10%计算,电价按0.06元/千瓦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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