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要健全综合直补财务公开制度。综合直补资金的兑付,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必须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综合直补资金无论是对农户发放“一折通”,还是在少数边远地区由财政所对农户发放现金,都必须由农民签收,不得由乡(镇)部门和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不抵扣任何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兑付。
五、切实做好下一步建立综合直补制度的基础工作
今年中央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施综合直补,是建立综合直补制度的第一步。目前,财政部正在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研究建立综合直补制度总体思路和具体实施方案,力争明年出台。各地要对此高度重视,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做好基础准备工作。今年,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并确保完成任务。
(一)按照“统一格式、上下一网、资料共享、信息畅通”的基本思路,财政部将建立全国性的农民综合直补网,实现全国统一联网,以便动态反映种粮农民信息,随时监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为此,各地要健全综合直补基础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在切实做好农户到村(组)、村(组)到乡(镇)、乡(镇)到县(市、区)的粮食补贴面积等基本数据统计、核实、汇总和“湖北农民粮食补贴‘一折通’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工作的基础上,对核实后的每个农户的粮食补贴面积、对农民发放补贴资金的兑付凭证等资料,要分类归档,妥善保管,以便为今后国家建立综合直补制度提供依据和财政部建立全国农民直补网做好准备。
(二)尽快建立统一的补贴发放渠道,实现以“一折通”形式直接兑付农民补贴资金。已经实行“一折通”发放涉农补助资金的地方,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一折通”上应标注各项补贴资金的性质、用途和金额。没有实行“一折通”发放涉农补助资金的地方,应在今年上半年以前实行。
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种粮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按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扎实实做好组织落实工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精神,认真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落实方案。要进一步完善现行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种粮农民的关怀传达到每一个农户。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严明发放纪律,加强督导检查,共同做好补贴工作,确保综合直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