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今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不断深入。各县市、各口岸、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按照《自治州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深入调查研究,着重解决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州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加强食品源头治理,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加大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及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和农牧民自办宴席的监管力度,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真正做到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保障,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是完善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各县市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内容;稳步开展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工程”,做好乡镇场放心食品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建立培育一批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的农村放心食品示范店;加大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建设,各县市在乡镇场和村队设立维权投诉站和监督点,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基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2008年要在所属乡镇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活动,通过示范带动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同时,要做好社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是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州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各县市、各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等制度,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积累经验。
五是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06--2010)》的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开展持续不断的、经常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有效载体,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学校、食品协会、学会等部门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工作。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六是强化对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部署的督察和评价。各县市要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导、督办工作,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予以重点督查督办。每年要对所属乡镇和部门开展“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对做的好的乡镇和部门要予以表彰,确保州人民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