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启动农村食品“三网”建设,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各县市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食品“三网”建设的整体部署,出台了《加强农村食品“三网”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县、乡、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在所属乡镇均成立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完善工作制度和档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网的覆盖率达到了100%;积极推进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各县市以工商部门评定的“放心食品示范店”、经贸部门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为依托,构建质量安全、服务便捷的流通网络。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基层投诉站为基础,进一步发挥维权监督员作用,聘请一批协管员和信息员,积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推动群众监督网络的建设。目前,州直八县二市116个乡镇和668个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责任体系全部建立。工商部门评选“放心食品示范超市(户)”166家,经贸部门开展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的“新合作佳佳乐食品超市”、“家乡好超市”、“阿尔曼超市”等食品经营户521家,覆盖面已达到81%。州直建立基层投诉站(联络点)386个,聘请信息员668名。农村食品“三网”作用已初见成效,初步改善了农村食品安全信用环境,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逐步建立起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框架和监管运行机制,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奎屯市是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市,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搭建良性互动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平台。新源县、尼勒克县积极主动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实施意见》,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特克斯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家宴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有效地防止了群体性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保障农牧区居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突破口,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为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各县市按照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一批食品加工经营企业做为试点企业,明确了对试点工作任务目标、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在伊宁市正式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定新疆盛康粮油、乌苏啤酒、家乡好超市、阳光超市、金物源酒店和伊犁大酒店六家企业为试点企业,并成立州质监局牵头的食品生产加工行业试点指导组,州工商局牵头的食品流通行业试点指导组,伊宁市和州卫生局牵头的餐饮行业试点指导组,负责对试点企业具体工作筹划和落实。州畜牧兽医局积极主动开展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定伊宁县为试点县,选择中洲伊源乳业、巴口香实业、天康饲料作为首批信用体系试点企业,并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目前,各县市正逐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已建立“全州统一领导,县市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形成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各方联动、共同参与的食品监管工作新格局。
(五)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为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提高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取得显著成效。2007年以来,各县市举行了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专家咨询台和假劣食品展示台,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辨别假劣食品常识和参与意识。同时,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在办公营业场所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州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的通知》,对州直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县市针对不同群体分别制定社区类、农牧区类宣传资料深入到农牧区、社区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州直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召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和食品经营企业知识讲座和座谈会,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食品。州人民政府举行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对今年以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现场接受九家新闻媒体的采访和记者提问,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截止目前,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共出动宣传人员3400人次,宣传车辆680台次,散发宣传资料和小册子146000余份,悬挂横幅329余条,设置宣传板块450块,设立咨询台178个,现场接受群众咨询60000余人次,培训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负责人1620余人次,受教育学生43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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