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州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8〕37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了加强对州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改革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口径、统一审批,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州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消州直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万 水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
牛正夫 自治州副州长
高翠霞 自治州副州长
叶尔肯 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
王荣新 州政府副秘书长、体改办主任
戴武军 州监察局局长
孙彦哲 州经贸委党组书记、主任
巴科梯夫 州财政局局长
吾伦太 州人事局局长
奚元琪 州交通局局长
波拉提 州建设局局长
努尔沙哈提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沙帕尔别克 州农业局局长
塔力哈提 州畜牧局局长
博拉提 州卫生局局长
奴尔泰 州教育局局长
库尔班江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外 坦 州环保局局长
崔积成 州供销社主任
哈布都勒 州粮食局局长
李家新 州科技局局长
米 赞 州文体局局长
许承志 州外经贸局局长
胡亚生 州旅游局局长
倪 琼 州编办主任
李幼钢 州党委农办副主任
杨盛江 州经贸委副主任
曹鲁胜 州国资中心主任
波拉提 州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杨绍臣 伊犁银监分局局长
州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州党委农办、州经贸委、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法制办组成,办公室设在州体改办,具体负责州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荣新兼任,副主任由李幼钢、杨盛江担任。
州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
(一)加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改革决策机制,对改革工作作出总体部署,综合把握改革的总体情况,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精心组织实施各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