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2008年州直县市及口岸招商引资任务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8〕24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大力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以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把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加快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步伐,强势推进州直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州直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州党委与州直各县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2008年州直招商引资任务进行分解,年终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及口岸要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任务作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一把手工程”强势推进,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和引资渠道,强化措施,重点突破,努力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二)要突出招商引资的重点和领域,加大项目的引进和落实力度,重点项目要实行领导挂包责任制,制定明确的阶段性目标和具体措施,积极跟踪落实,努力形成一批在谈项目、在建项目、建成项目良性循环的项目梯次推进机制。
(三)要严把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到位关,千方百计提高资金到位率,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3亿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