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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总工会等关于加强工作场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劳动保障权益的通知


  (四)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要依法引导、推动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关爱职工健康,积极开展工作场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社会责任。

  (五)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医疗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应保障工作场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依法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公平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切实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合理医疗需求。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用人单位要配合卫生、民政等部门落实救助措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为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培训提供相关服务

  (一)在工作场所广泛开展艾滋病知识和防治宣传教育。各级劳动保障、卫生、工会、工商联、企联等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引导用人单位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工作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由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工会代表或医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实际,可以建立由经营者代表、行政或人力资源部门代表、工会或职工代表、医疗代表组成的工作场所预防艾滋病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使每个员工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和方法,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恐惧、排斥和歧视,创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

  用人单位应加强与医疗、卫生部门的联系,及时为职工提供性病、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治疗的相关信息,对有高危行为的人群进行必要的行为干预。

  (二)用人单位要把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用人单位应将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和相关的组织管理培训体系,形成制度,接受政府和有关组织对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将艾滋病防治培训纳入职业培训工作。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应逐步把艾滋病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教学计划或校园活动中;用人单位应把艾滋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教育培训作为职工入职教育、在职培训的一项内容,相关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课时。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用人单位应安排预防艾滋病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加强师资培训,保证艾滋病防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艾滋病预防宣传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充分利用公告栏、宣传橱窗、咨询窗口、网络等信息发布平台,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配备免费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供求职人员阅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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