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总工会等关于加强工作场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劳动保障权益的通知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关于加强工作场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劳动保障权益的通知
(劳社秘〔2008〕156号)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各用人单位:

  当前,由于公众对艾滋病存在知识上的欠缺和认识上的误区,在工作场所排斥和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公平就业法律政策的落实。为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和其他有关规定,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劳动保障权益,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工作场所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劳动者艾滋病预防能力,促进公平就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掌握艾滋病知识,充分认识加强工作场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劳动保障权益的重大意义

  艾滋病的医学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英文缩写AIDS),是由艾滋病病毒(医学全称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HIV)引起的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严重传染病。艾滋病病毒主要是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但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被感染。虽然现有的抗病毒药物和治疗方法不能治愈艾滋病,但实施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可有效抑制病毒复制,降低传播危险,延缓发病,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

  我省从1994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例,截至2007年底,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4971例,疫情涉及全省17个市81个县(市、区)。从发病年龄看,处于20-50岁劳动年龄的感染者占总数的80%以上。因此,遏制艾滋病蔓延不仅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成为能否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用人单位提供安全健康人力资源的社会问题。加强工作场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是遏制艾滋病蔓延的有效措施,是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具体体现,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和人类生存发展作出的郑重承诺,对保障我省人力资源健康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