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晋国土资办发〔2008〕3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省测绘局及其他厅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太原铁路局土地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做到便民、利民、为民,促进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经研究,决定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康有全 常务副厅长
副组长:
王晓立 副厅长
刘书勇 总工程师
成 员:
连碧鹏 厅政研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彭东晓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朱景学 厅督察处处长
王立章 厅综合规划处处长
周际鹏 厅财务处处长
张卯年 厅耕地保护开发处处长
葛建生 厅建设用地审批处处长
刘晓虹 厅地籍处处长
宜东平 厅土地利用处处长
李 谋 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处长
闫 旭 厅矿产资源审批处处长
李惠民 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
杨义军 厅地质环境处处长
邓广华 厅地质勘查处处长
李世华 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杨志强 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徐 冲 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赵培禄 厅监察室主任
薄云山 厅宣传中心主任
冯 智 厅信息中心主任
赵福义 厅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郭有录 厅地质矿产科技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为冯智(兼)。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省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厅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和统一发布工作,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审查、核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厅财务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保障,厅综合规划处、耕地保护开发处、建设用地审批处、地籍处、土地利用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矿产资源审批处、矿产资源储量处、地质环境处、地质勘查处、执法监察局、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等处室和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地质矿产科技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需要公开的具体信息,厅宣传中心负责提供新闻宣传有关报道内容,厅督察处会同厅监察室负责监督、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宜,维护和更新省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以及省厅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