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地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和单位要把确保汛期的城镇公共交通、供水、排水、供气、道路、环境卫生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作为防汛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要做好易受暴雨侵袭、雨水浸泡的道路、桥涵、地铁、下沉式立交桥和其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畅通和运行情况的检查,及时检查排水泵站、疏通排水井和地下排水管线,对低洼积水严重区域,配备专门的排水设施。建立并严格执行汛期重点地区、重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巡查制度。有台风预报时,要对行道树、大型广告牌、公交站亭、路灯等公用设施及时检查加固并派专人巡回检查,并布置开展清除枯树断枝工作。对城市大型户外广告牌,由各地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实行有效的防风处置,及时加固或拆除,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有大风预报时,要对行道树、大型广告牌、公交站亭、路灯等公用设施及时检查加固并派专人巡回检查,并布置开展清除枯树断枝工作。
六、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特别关注强降雨极易引发山洪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问题,认真做好汛期建筑高边坡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建筑高边坡工程的动态监测,积极预防建筑高边坡和深基坑工程的滑坡、崩塌事故的发生。
七、各级风景名胜区要加强对景区(点)内的山体松动岩石、游览道路容易塌方的地段、水域的排险和加固;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危险区域和场所要增加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班;对景区内道路和通往景区道路的危险地段要认真排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在汛期,要加大景区公路、游道、危险地段、重点景区、观景台等地点的安全巡查力度。在水位、水流超过警戒线时,有关风景名胜区要立即停止运营水上游览项目。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组织漂流、漂游、登山、攀岩等活动,严禁游客进入山体易发生滑坡地带、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游览。在洪灾骤发时,对游人集中、情况复杂、危险地段,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值勤,紧急疏导。因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游客滞留时,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并迅速组织抢险和自救。
八、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国土、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汛情预报、监测、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九、一旦发生重大险情,要按规定迅速启动预案,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到第一线指挥,迅速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