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部队)、大中专院校、厂矿企事业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朱卫星担任,副主任由市中心血站站长王蒙海担任,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巴彦淖尔市中心血站。联系电话:2248027、 2210901
办公室工作人员:闫岱勤、梁海云、李美玲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㈠市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协调指挥全市采供血工作,制定工作规划,提出应对各种紧急情况的工作方案,发布启动应急采供血预案命令,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应对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应急保障。
㈡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无偿献血应急预案的实施,在市协调领导小组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提前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启动无偿献血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㈢市卫生局作为全市医疗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时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提前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临床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查处各种违反安全操作的责任人,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同时负责及时向市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㈣市中心血站作为全市血液采集、成分制备、检测化验、储存供应的业务服务部门,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时血液采供所需医疗物资的准备,血液的现场采集、检验和存储调运,随时向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供血液采供的各种数据资料,供协调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㈤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时提供资金保障工作。
四、紧急情况下无偿献血工作
㈠遇到献血“淡季”或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库存血量难以保证临床用血需求时,启动三级应急预案(黄色预案)。具体程序是:
1.当库存血量不足以保证临床用血时,市中心血站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向献血协调领导小组提出,内容包括所需血量、血型、质量要求等项具体详实的数据和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