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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意见

  (十)做好出版物签收、编目、上架工作。农家书屋要接受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管理和全体村民的监督。出版物配送、验收要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基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县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要认真指导和帮助农家书屋做好出版物编目、上架工作。
  四、着眼长远,创建长效机制
  (十一)强化管理,促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良性发展。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认真做好农家书屋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办法,健全农家书屋财物管理、出版物借阅、出版物更新和轮换以及维护等各项制度。
  (十二)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农家书屋的作用是农家书屋的生命力所在。各地要充分发挥农家书屋贴近农民、适合农村的优势,大力开展读书征文、知识讲座、科技培训等形式多样的读书学习活动,培养广大农民要读书、爱读书、读好书的积极健康情趣,将农家书屋建成-个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受众面广、服务形式多样、服务效果良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平台。同时,要充分发挥农家书屋“扫黄打非”监督岗的职责,将农家书屋建成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
  (十三)创新工作,积极促进农村出版物市场繁荣发展。实施“三农”读物出版工程,鼓励省内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大力开发适合农村、农民和农业需要的各类出版物,从源头上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需求。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创建农村出版物市场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家书屋和各种所有制发行单位积极开发农村出版物市场,构建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层次的出版物发行新格局,不断满足不同消费水平、不同文化层次农民的需要。
  五、加大投入,确保农家书屋工程顺利推进
  (十四)设立各级农家书屋工程配套专项经费,鼓励社会捐建。按照每个农家书屋20000元的配置标准,中央财政给予我省每个书屋50%、即 10000元的补助资金。省财政按照每个书屋5000元的标准安排省级配套资金,市州、县市区两级财政也应加大对书屋的投入力度,确保农家书屋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财政要设立农家书屋维护管理、出版物更新经费和工作经费,并与配套专项经费一起列入财政预算。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社会捐助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捐建农家书屋,对农家书屋工程捐建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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