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发〔2008〕11号 2008年8月27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性
1、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全省离退休干部总数已达50多万,而且退休干部人数逐年递增,离退休干部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全省离退休干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政策更加完善,政治待遇落实不断创新,发挥作用工作稳步推进,离退休干部队伍和谐稳定,促进了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但也存在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亟待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不能适应客观需要等与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这些问题必须认真研究解决。
2、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离退休干部队伍蕴藏着大量的人才资源,具有很强的政治、经验和智力优势,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发挥好离退休干部的作用,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促进党内和谐、推动社会和谐。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离退休干部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
3、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强省和构建和谐陕西奋斗目标,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离休干部特别是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实现老年大学和活动中心工作新发展,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