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措并举,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结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特点,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禁止性规定列入村规民约,增强对农村群众的日常教育和行为约束;要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引导和警示功能,在乡(镇)街道、主要公路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和警示墙,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党和政府在解决农民群众安全出行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利用群众身边的案例教育群众,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信息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安全出行观念,增强交通参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发挥交通安全文明单位的辐射和示范功能,达到宣传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
四、疏堵结合,多渠道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日益增长。由于缺乏经济、安全、便利的农村客运,导致农村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的现象屡禁不绝,并不断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意见》(黔府发〔2008〕3号)的精神,制定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有效结合的农村客运发展规划,突出农村客运站点规划、农村客运线路规划和运力投放规划等重点,切实加强农村客运站点的建设和规范,坚持新建农村道路与农村客运站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力争农村公路发展建成一条,验收合格一条,客车通达一条;要在确保营运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农村客运班线审批手续,努力做到随到随办;要通过减免相关税费等扶持措施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客运,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采取组建赶场车队、开通区域客运等各种方式,努力构建覆盖农村所有集镇、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的四通八达的客运网络,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的问题。
五、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