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通知
(新劳社函字[2008]22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是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就业,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以来,自治区选择六个城市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各地也结合实际,选择了部分社区开展了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2007年8月,自治区召开了全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就业促进法》对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就业帮扶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
就业促进法》,建立以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的就业援助制度,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现就进一步做好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重要意义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劳动者充分就业需求与劳动力总量不减,劳动者素质与用工市场需求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仍将突出。2008年,全区城镇需要就业约47.87万人,其中,2007年结转城镇失业人员12.5万人,2008年新增35.37万人,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12.57万人,“4050”、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度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技能和就业观念不适应市场需求,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还存在语言障碍,增加了就业难度。同时,全区有农业富余劳动力约160万人需转移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转移就业任务十分艰巨,城镇就业压力很大,并且还有近百万的外省来疆务工人员,就业形势不容乐观。此外,经济形式多元化带来就业方式的多样化,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并存,灵活就业群体的扩大对相对稳定就业、充分就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促进就业任务依然非常繁重。社区就业工作是城镇就业工作的基础,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不仅有利于做好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有利于促进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夯实就业基础,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各地要充分认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