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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上半年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总结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上半年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总结的通知
(新劳社函字[2008]28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劳务输出示范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全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的完成,请各地于2008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向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报送上半年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一、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8〕4号)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二、2008年上半年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转移人数、转移收入、技能培训和汉语培训人数,技能鉴定人数等。

  请各地将工作情况总结及2008年自治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表加盖公章后用传真发至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封桂英 宋军强

  联系电话(传真):0991-8881073

  电子邮箱:fengguiy@xj.lss.gov.cn

  附件:2008年自治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2008年自治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08年6月  日
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计划人数实际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人数 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收入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计划人数实际完成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人数 职业技能鉴定人数 
有组织转移就业人数转移城镇就业人数转移区外就业人数技能培训人数语言培训人数单项职业能力鉴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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