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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应将相关附属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线路管道、园林绿化、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与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发包,确因条件限制无法一并招标发包的,相关附属工程应单独办理招标投标或直接发包手续,接受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专家评委库建设

  (一)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和管理市级综合性评标专家总库,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建立专家子库并与总库联网运行。各行业专家子库成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建设和管理。各县市专家子库成员由县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推荐,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县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在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过程中,经济类、造价类专家不分行业,在评标专家总库中统一抽取。相近行业的评标专家库实行共享。各县市招标投标项目若存在评标专家人数、结构等方面的问题,可向市级综合性评标专家总库申请,该库应积极支持并帮助解决。

  (三)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评标专家资格认定以及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个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评标专家遴选、淘汰制度和评标工作规则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制定并组织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合理抽取专家,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委参与评标活动。

  三、正确处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

  (一)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市级招标投标监督工作全面负责,重点对招标投标各个运行环节实行有效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督促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确保行业主管项目进入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切实加强对主管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监督。

  (三)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市级招标投标活动的执法检查,及时受理投诉和来访,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并对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行为实施廉政和效能监督。

  四、做好市场准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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