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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十年规划目标任务的意见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十年规划目标任务的意见
(陕扶发[2008]3号 2008年7月23日)


各市、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了全面完成《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
  扶贫开发是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搞好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发展,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是解决我省农村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偏低这一发展难题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陕西、建设西部强省的基础性工作。
  新阶段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扶贫开发统揽贫困地区农村工作全局,以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了扶贫开发工作力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贫困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党的十七大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提出了 “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提高扶贫开发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的新要求。6月27日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明确提出,必须集中力量,缩短战线,到2010年,确保少数民族、边境地区、革命老区三类地区贫困村按期完成整村推进规划建设任务(简称“三个确保”)。 目前,我省尚未实施的重点贫困村还有3539个,其中“三个确保”重点村1781个,仍有44万贫困人口生活在生存条件极端恶劣的地方。在剩余的两年多时间内,要完成“三个确保”任务 ,基本实现扶贫开发十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难度很大。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
  二、进一步明确今后两年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今后两年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调整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主要任务是:
  到2010年,全面完成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34个革命老区县规划内1781个重点村的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加大面上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的实施力度,基本完成剩余3539个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启动建设任务,完成扶贫移民搬迁10万人,完成“雨露计划”技能培训10万人,实现401万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和稳定增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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