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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通知

  一是要坚决执行《行政许可法》,凡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都不得私自设立或变相设立,也不得设立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前置条件。

  二是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严控制各种评比、评优活动。对经批准开展的评比活动,不得强行要求企业参加,更不得在评比活动中谋取利益。

  三是要严格执行《四川省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规定》,从严控制针对企业的各项检查活动,凡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均不得擅自到企业进行检查。经允许按计划进行的检查,不得以任何名义搞“吃、拿、卡、要”,更不得乱收费。

  四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更不得自设收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出示《收费许可证》,并向缴费者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

  五是要切实履行行政职能职责,不得将法定行政职能转入中介组织和其它机构实行有偿服务,更不得利用行政权力为中介机构及其他单位谋取利益。

  六是对举办的公益事业活动,要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不得向企业乱集资、乱摊派。

  七是对部门和单位创制的各种刊物和音像制品,不得向企业强行推销、乱拉赞助、乱拉广告。

  八是要严格执行执收执罚收缴程序和规定,不得搞“以收定支”、“以罚定支”、实行收支挂钩。

  九是要严格执行《四川省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活动,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

  十是在城市道路桥梁,不得乱设置收费站卡,需设置的必须按有关程序上报审批。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全省建设系统面向服务的行业企业较多、范围较广,而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为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要充分认识当前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把治乱减负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摆上位子、抓在手上;二要把治乱减负工作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行政许可法》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转变行业作风结合起来,与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作为一项系统工作来抓,实行综合治理;三要与收费管理、纠风工作相结合,明确机构,指定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四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涉企涉乱行为的,要追究当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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