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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重要矿产深部找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重要矿产深部找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国土资办发〔2008〕75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地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2004~2010年)》精神,加快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确实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深部找矿工作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7]29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我省开展重要矿产深部找矿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重要矿产深部找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2004~2010年)》精神,加快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确实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深部找矿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土资发[2007]299号)和《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年~2010年),特制定我省开展重要矿产深部找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深部找矿工作的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我省地质找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先行和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以煤、铁、铜、铝等主要资源为依托形成的煤炭、冶金等行业成为支撑我省经济的支柱产业。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步伐的加快,资源需求明显增长,铁、铜、铝等重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和可供能力下降,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瓶颈凸显。解决资源供应问题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面临的重大课题。
  虽然我省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高,但呈现出不均衡性,部分地段勘查程度较低。从近年来实施的矿业权价款地质找矿和地质大调查项目取得的成果来看,对矿化地段或磁异常开展工作,其地质找矿潜力依然很大。部、省、企业共同出资实施的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在原有矿山深部找到了接替资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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