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晋国土资办发〔2008〕102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省测绘局及厅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太原铁路局土地分局:
为深入贯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76号)精神,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建设节约型机关,现就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全民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
我省作为一个资源型省份,长期以来形成了高耗能、高污染、超重型的产业结构,能源消耗强度大、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承载能力弱,制约了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开展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进一步增强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广泛动员全民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使节能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二、开展全民节能行动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
各级部门,在每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节能意识。每年6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定为"山西省能源紧缺体验日",在体验日内,停开办公区门厅、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照明,停开三层以下办公楼电梯,停开办公区域空调,停用电扇,乘轿车上下班的干部职工换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
(二)节约用电
1、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要采取严格的节电措施,降低能耗。
2、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3、要合理控制照明光源,尽量采用自然光照,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办公照明要一律实行分路控制,根据需要开启照明灯;公共区域的照明灯具要安装自动控制开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
4、使用电脑终端、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时间,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