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好三个委员会集体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好审批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着重抓好矿产资源管理部门与相关中介机构彻底脱钩,建立健全涉及矿产资源领域中介机构从业监督、行业自律制度,健立矿产资源领域违规中介组织“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发现新情况,探索研究解决新问题。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以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等名义变相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斗争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思想发动,学习提高阶段(2008年9月)。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组织教育和讨论,使全系统的干部充分认识到当前矿产领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要求和方法步骤,充分认识矿产资源领域开展反腐败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矿产资源领域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上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图书、互联网等媒体,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系列文件,学习国土资源厅的实施意见。要按照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专项斗争的内容要求,组织制定好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采取组织讲课、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教育,通过教育把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矿产资源领域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
(二)认真剖析,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0月至12月)。各级要紧紧围绕省厅《实施方案》确定的集中清理整治的10个方面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从组织和个人两个方面进行认真剖析、自查自纠,深入查找矿产资源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发现腐败现象易发的风险环节、风险岗位和突出问题,把存在的矿产资源管理突出问题查清楚,把个别干部利用职权牟利的突出问题查清楚。各单位一把手既要带头自我剖析,开展自我批评,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又要敢抓敢管,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采取内外结合、上下结合、由事及人、由人及事的方式,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建立好自查自纠台账,对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登记,并认真纠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