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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朔州市应县补充耕地验收结果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朔州市应县补充耕地验收结果的通知
(晋国土资技审〔2008〕194号)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由省厅和你局有关人员成验收组对应县补充耕地工程进行了验收。共通过验收1904.5亩。具体情况见附表。
应县国土资源局要及时明确新增耕地权属关系,为补充耕地承包经营和培肥地力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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