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新疆六建接管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103号)
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新党财办[2008]2号文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阅[2008]1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喀什行署于2008年6月24日与新疆建工集团签订了《新疆六建整体移交协议书》,为做好接管工作,行署决定成立新疆六建接管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黄三平 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
热甫卡提·努热合曼 行署副专员
洪家范 行署副秘书长
孙维邦 地区国资委主任
刘开银 地区经贸委主任
牛俊民 地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
苏向东 地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建英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狄若竹 地区国资委副主任
庄 严 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甘其溥 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
艾尼·玉买尔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锐 地区国土局副局长
尚 军 地区审计局副局长
艾尔肯·吾布力 地区工会主任
罗爱民 地区国税局副局长
白力胜 地区地税局副局长
王希泉 地区中级法院副院长
艾克拜尔·麦麦提明 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加治堂 人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副行长
穆克代斯·阿西木 地区人事局党组书记
吴 杰 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高 翊 地区老干局局长
刘国平 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白 洁 新疆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卡尔曼·艾则孜 新疆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一个办公室,职责分工如下: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组
由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新疆六建基准日(既2008年5月31日)全部在册职工(在职人员、内退人员、待岗人员)“五险”缴纳情况及离退休人员、遗孀、工伤、领取抚恤金、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余命年各项费用的测算工作。并负责界定阿克苏地区库车分公司的离退休人员身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交阿克苏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