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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无线电通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无线电通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喀什地区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防范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切实做好火炬传递期间公安通信指挥、公众通信安全和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送工作,保证今后一个时期喀什地区的电磁环境得到改善,地区决定成立“地区无线电通信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协调无线电通信、指挥、公众移动通信、媒体用频方面的事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赵福生       地委委员、地区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库来西·吐尔逊    行署秘书长
  洪家范       行署副秘书长
  王学锋       地区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成 员:
  彭银星       地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苏向东       地委组织部副部长
  曹松坪       地区文体局党组书记
  范 军       南疆军区通信处处长
  吴兴旺       武警南疆指挥部副参谋长
  卡米尔江      武警边防南疆指挥部副参谋长
  黄 波       地区广电局局长
  薛志民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严福新       喀什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唐威西       地区国家安全局局长
  祁小兵       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海明       地区旅游局党组书记
  王 勇       地区气象局局长
  王胜利       地区电信公司总经理
  李 林       地区移动公司总经理
  毕征胜       地区联通公司总经理
  李伟民       喀什机场副总经理
  胡振海       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 虎       地区无线电管理处处长助理

  地区无线电管理处要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为执法依据,全面做好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协作,共同为建设和谐喀什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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