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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喀什地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各行业部门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请分别于6月20日、7月20、10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火灾隐患整改统计表》报地区公安局消防局。

  联系人:王建忠  联系电话:2523119转8505

  附件:火灾隐患整改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火灾隐患整改统计表

  填报时间:

县市、行业部门

名称

隐患单位数量(家)

隐患数量(条)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单位数量(家)

备注

一般隐患单位

重大隐患单位(含挂牌单位)

政府挂牌督办重大

隐患单位

未整改隐患

已整改隐患

未整改完毕

已整改完毕

未整改完毕

已整改完毕

未整改完毕

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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