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隐患整改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各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奥运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纳入重要议程,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机构,要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第三阶段之前召开所有隐患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火灾隐患整改签约大会,对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逐一签订《火灾隐患整改承诺书》,明确以下主要事项:一是火灾隐患最迟整改期限为6月20日,否则自愿接受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二是主要隐患问题在7月31日前整改不完的,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自行停业,否则强制查封或关停;三是火炬在喀什传递期间、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增加消防安全保卫人员,对重点部位和隐患部位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四是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五是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强化内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7月底前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最大限度地调动部门单位整改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有力地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火灾隐患“六个必改”。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要继续贯彻落实“六个必改”,即:一是凡营业性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二是发现凡营业性场所自动消防实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三是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四是凡公众聚集场所采取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予以拆除;五是凡营业性场所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临时搭建的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予以拆除。六是凡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强制实施清除。
(三)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五个必须”。火灾隐患整改能否取得实效,是此次奥运消防保卫成败的关键,各县市、各行业部门必须以攻坚姿态,强力推进隐患整改工作。一是必须将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整改难度大、情况复杂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二是必须明确隐患整改期限,按计划推进整改;三是必须落实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措施,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帮助指导单位整改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问题,可以采取局部停业、改变使用性质、减少火灾荷载、限制人流、控制火源等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危险性,切实做到“隐患不改,工作不止”;四是对整改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必须采取严格的法律措施,该停的停,该罚的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手软。五是对既改不了、又停不下来的单位,必须要求其在特殊时期增加消防保卫人员,对重点部位死看死守,最大限度提高人防水平。
(四)落实火灾隐患联合执法制度。各县市、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本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各级政府对整改难度大或可能发生严重损失和影响火灾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落实挂牌督办措施;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应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妥善解决;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自治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利用一切许可的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对于工作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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