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喀什地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三)隐患整改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工作任务: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所有遗留和新发现的隐患问题实施跟踪督促整改和验收,县乡政府要落实隐患整改分级、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大对隐患的督促指导和攻坚整改力度,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此阶段取得成效。一是力争严查彻改阶段遗留未改火灾隐患和新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80%以上整改完毕;二是对在6月20前不能完成整改工作的隐患单位,坚决依法查处,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罚的罚,对整改进度缓慢、态度消极的单位责任人坚决依法实施拘留,始终保持严打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隐患单位,采取强制手段,在奥运火炬喀什传递期间暂时关停,确保火炬传递活动期间喀什地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四)重点整治阶段(6月21日至7月31日)
  工作任务:集中力量对未整改完毕重大火灾隐患和遗留的难点隐患问题实施攻坚,各县、市政府要牵头成立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攻坚工作组,对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逐一进行攻坚指导和督促整改,力争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在7月31日前整改完毕;对主要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单位,要在7月31日前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发布政府令或通过暂时关停,确保万无一失。
  (五)奥运严管阶段(8月1日至10月30日)
  工作任务: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巡检工作,重点落实“三查”:一查一时无法停业的重大隐患场所是否增加消防安全保卫力量,落实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的人防措施;二查已经责令“三停”场所是否落实“三停”措施;三查党政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要害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其它人员密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实施是否有效、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对该阶段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不能保证安全的严重隐患场所,经各县、市人民政府或奥保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采取非常手段,先查封后处理;对严重违法当事人依法实施拘留。同时,结合喀什夏、秋季旅游高峰、“十·一”黄金周等特点,各县、市还应以旅游景区以及大型活动场所为重点,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现场保卫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2008年第一季度开展的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已经对大多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排查,火灾隐患存量和整体情况基本做到心中有数,为奥保工作尊定了较好的基础。当前,喀什地区奥保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是治理前期遗留和新发现的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市、各部门务必落实严查彻改措施和要求,确保完成隐患整改目标任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