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关于运河西路(华清大道-高浪路)新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建总[2008]28号)
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你办城重办[2008]002号报告悉。
根据市发改委锡发改交能[2007]72号、我局锡建综[2007]31号立项批文及锡建城[2007]22号建设任务通知、市规划局锡规综[2007]52号规划方案批复要求,运河西路(华清大道~高浪路)新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无锡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经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无锡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2007年12月版)。
二、建设规模:本工程呈西北至东南走向,起点华清大道,终点高浪路,全长约3.7km,道路红线宽30m。
配套桥涵、交通设施、照明、市政管线、绿化景观、消防设施等同步实施。
三、建设标准:本工程系城市主干道,横断面为双向5车道不对称布置。
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沥青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
四、初步设计中尚有如下问题和建议希在下阶段设计中予以调整和完善:
1、设计车速调整为60km/h。补充道路净空、雨水排放重现期等控制指标。
2、沿河绿带一并列入本次实施范围,设计中应结合考虑文化建绿要求。
3、道路纵断面重新进行设计,以确保跨运河位于纵断面最低控制点。
4、人行道路基路面调整采用透水结构。驳岸采用透水生态形式。
5、进一步复核桥台地基情况,如需采用围堰措施,则应缩小桥梁跨径。
6、给水管管位应避让路灯杆位。在沿河绿带中增排一路给水管及一路污水管,管径请设计单位与管线单位联系后确定。道路南侧d1500的污水管向南延伸至梁塘河南岸,同时管位应做相应调整。
7、进一步加强本工程的交通工程设计,同时交通及其他附属设施设计应与已建成的运河西路风格、标准上保持一致。
8、按《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进行信号灯设计。道路开口处沿非动车道方向增设非机动车灯。
9、进一步优化确定公交站台的布设。
10、补充道路照明设计,复核平均照度、功率密度指标。
11、请甲方与航道部门就京杭运河四改三工程进一步沟通,确定运河拓宽范围及和本工程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