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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关于下达2008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下达2008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
(锡建发〔2008〕8号)


各基层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市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锡政发[2007]491号)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情况,现将2008年度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管理目标
  行业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百亿元施工产值死亡人数低于1.4(另文印发)。局属单位安全管理:全年杜绝生产、交通、防火等伤亡事故发生。
  二、职责要求
  1、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2、单位主要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和参加局安全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每季填写并上报《无锡市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每半年接受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
  4、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各类基础管理台帐、资料进一步完善。
  5、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定期开展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及办公室防火安全的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直到隐患消除。
  6、接到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
  7、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局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检查考核
  1、对局各基层单位实行“季度自查、半年抽查、年终综合考评”的考核办法。各基层单位对平时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无锡市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见附件1)中载明。年中,各基层单位自我做好总结、自评,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抽查。年终,在各基层单位自我开展检查考评的基础上,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各单位自我总结、考评资料分别于当年6月25日和11月20日前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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