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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购置实训设备的批复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购置实训设备的批复
(渝经企业〔2008〕3号)


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我校购置实训设备方案的请示》﹙重铁高级技校〔2007〕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拟定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方案,方案计划采购的设备项目名称与数量,经同意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

  二、请严格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中等职业教育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2007〕1095号﹚文件规定执行,下达的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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