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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附属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附属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建总〔2008〕54号)


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单位申请报告收悉。经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与功能:该项目位于太湖新城。主要建设内容为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项目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附属用房,其中包括独立设置的会议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人防地下室、停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6.8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86万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单体设计,由于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初步设计已由省发改委(苏发改投资发[2008]104号)文批复,而附属用房项目中的人防地下室、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等位于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地下室,因此,还有如下问题和建议请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作进一步调整完善:
  1. 独立设置的会议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其建筑立面、造形、色彩等应与办公用房相协调。地下室后退红线、绿线及各类控制线的距离应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地面环境景观设计应结合亮化设计进一步深化。
  2、建筑物室内污粪分流,室外雨污分流。该项目内的给水、排水、供气、供电、电讯、智能化等管线,应与办公用房项目有机衔接,并与周边道路中的管线衔接到位。电表、水表、空调系统的设置等应满足使用和计量方便的要求。建议总平面设计中考虑雨水综合利用。
  3、应结合办公用房项目统一考虑核实防火分区、安全通道及会议室安全出口等数量、面积和长度,从严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由于地下室面积较大,应合理设置地下室安全出入口。该建设项目内的防排烟设计、消防疏散设计、消防车道环通、消火栓的数量和位置、消防登高面等均应满足有关消防规范的要求。
  4、地下车库应考虑由于上下班用车较集中而带来的尾气污染问题、防噪音设计问题。该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环保、卫生防疫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5、应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完善该建设项目内的无障碍设计和建设。人防工程的设计应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
  6、应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其他有关国家、省、市节能、节水的标准和要求。建筑节能应满足节能不少于50%的国家标准。建议考虑中水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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