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理选择上市路径
整合全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依据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标准,结合各个企业的自身条件,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上市路径。一是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企业运营规范、在国内同行业领先的龙头企业,主攻国内中小企业主板。二是重点支持自主创新、新经济模式、农业产业化和成长性比较好的特色企业,冲击国内创业板,力争抢坐头班车。三是瞄准新加坡、美国、香港等境外市场,借助境外上市发行审核便捷、上市速度快、发行门槛低、资本市场成熟且后劲大等优势,适时启动农业、造船、服装、贸易、建工、学校等企业境外上市程序,推动企业境外上市。四是推荐有一定基础和实力的民营企业,积极与国内上市公司接触,通过上市公司对这些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实现多途径上市。
(三)启动企业上市的主要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或隶属关系自主自愿到所在地相关部门提出上市申请,由市上市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进行汇总受理;
2、市上市办公室对申请上市企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3、认定的拟上市企业填写相关资料备案;
4、市上市办公室推荐中介机构到拟上市企业考察评估;
5、中介机构、各级上市办公室和企业共同会商确定启动程序,签定相关协议;
6、开始上市辅导规范,企业上报审批。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各县(市、区)政府必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配强人员,落实经费,负责本地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规划和具体协调工作。
2、市上市办公室要积极联系证券监管机构、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境内外中介机构,免费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负责考察、筛选和推介中介机构,为企业上市的路径选择、方案规划和上市成本等具体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3、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要积极做好后备企业形象推介、有关法规政策和企业上市工作进展等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上市工作氛围。
4、对启动上市程序的后备企业,必须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企业上市“直通车”制度,相关部门要特事特办,一企一议,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工作效能。同时加强与国家、省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聚集一切有利条件,提高企业上市工作效率。
(二)加大资金支持
1、对市直启动上市程序的企业,市政府给予每户企业10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原则比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