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结构见附表二。
第十四条 住房建设空间及区域指引
(一)黄冈市区:2008-2012年,按照城市规划黄冈市区“在完善黄冈城区的基础上,重点朝东南向黄冈经济开发区发展”的要求,把城东南新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的重点地区,应继续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按照打造黄冈新的城市中心的要求,把住房建设的重点放在城东南新区重点建设园林式建筑,满足中高端消费群体住房消费需求。
2008-2012年,应当在交通和生活便利地区,重点建设一批保障型住房和适应中低收入者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二)各县(市)按照本规划目标数据,编制2008-2012年县(市)建设规划,具体落实建设空间布局。
黄冈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年度目标见附表三。
第四章 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第十五条 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住房建设发展规划目标,坚持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适当加大居住用地供应量,重点保证保障型住房用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及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学确定住房建设用地总量和出让宗地规模;引导保障型住房建设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方向进行发展。
第十六条 住房建设用地总量
2008-2012年,全市住房建设用地总量为989.95公顷。其中:
(一)普通商品住房654.26公顷;
(二)经济适用住房93.91公顷;
(三)廉租住房20.37公顷;
(四)双限普通商品住房1.2公顷;
(五)企业农民工公寓19.48公顷;
(六)其他商品住房200.73公顷。
第十七条 住房用地结构指引
商品房建设用地总量989.95公顷,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建设用地比重占年度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以上。
黄冈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用地见附表四。
第十八条 住房用地布局
(一)黄冈市区以调整、完善老城区、现有居住区和降低居住密度、增加公园绿地、公共配套设施为主,改变居住用地与商业工业用地混杂的局面。在城东新区等开发新的居住区,在城东新区打造黄冈的新城市中心。
(二)黄冈经济开发区应充分利用沿湖傍水等良好自然生态环境,创建园林式居住环境,满足区域的中高端住房消费需求。另外,加快黄冈经济开发区原有一些村居改造搬迁,也是黄冈经济开发区居住改造的一个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