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营造良好的科技人才创业环境
9、发挥企业家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对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组织技术创新、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市政府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才办)
10、加强紧缺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启动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到2012年引进培养5000名产业高技能人才、500名产业研发人才、50名技术学科带头人。市人事、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骨干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支持高层次科研人员出国培训、进修、合作研究,聘请外国技术专家来我市讲学、工作和咨询,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长期的人才培养、培训合作关系,加强生产一线技术人才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岗位技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才办)
11、发挥科技人才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对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和转化人实施奖励。科技人员承担政府重大科技项目或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取得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的,优先纳入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范围。鼓励企业对科技人员建立薪酬、股权、期权激励制度。(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国资委、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人才办)
12、建立科技咨询评估机制。聘请10名左右著名科技、经济(金融)、管理和法律专家为市科技顾问,每届任期2年,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科技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咨询和推介,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政策制订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市发展研究中心、市科技局)
五、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融资体系
13、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担保业,扩大担保资金规模,支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设立担保机构。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平衡的要求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的开展情况,对担保机构出现的代偿损失核定适当的风险补偿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逐步建成有较强融资能力、功能完善、服务全面、运作规范、监控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黄冈经济开发区及各县(市、区)要创造条件组建科技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责任单位:黄冈银监分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4、建立健全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风险投资公司及各类投资主体在我市创办风险投资机构或参股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探索风险投融资机制,落实国家对创投企业减免税及投资抵税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