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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宁中国经编针织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驻北京联络处更名为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驻北京联络处的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宁中国经编针织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驻北京联络处更名为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驻北京联络处的函
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贵办《关于要求同意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变更驻京联络处名称的函》(浙协函[2008]9号)收悉。经研究,我委同意海宁中国经编针织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驻北京联络处更名为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驻北京联络处。请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专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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