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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黔党发[2008]5号)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不断完善,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国有企业规模不大,国有经济分布过宽,产业布局和企业组织结构不尽合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等,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为主题,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着力点,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因企制宜,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与科技创新,着力消除制约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思想束缚和体制障碍,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及经营机制,积极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加强国资监管,充分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发展。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开发,把深化改革作为根本动力,切实转变国有经济发展方式,突出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坚持政府引导、出资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和企业积极探索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对企业改革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有关事项的决定权,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职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慎重决策,稳妥推进,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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