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上市后备企业调查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上市后备企业调查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8〕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开展一次上市后备企业调查,建立全市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市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合法存续、具有上市意愿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可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在800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净利润在5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

  (三)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四)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五)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六)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行为。

  二、相关要求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