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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意见

  4.建立林业生态经济区。“十一五”期间,建设总面积145万亩(含培育、改造)的林业生态经济区。其中,速生丰产林基地100万亩,杞柳生产基地10万亩,元竹生产基地5万亩,水果生产基地20万亩,银杏、香椿、花卉、木本药材等10万亩。
  (六)倡导文明,建设农村绿色社区。把农村绿色社区和村镇总体建设规划、新农村发展规划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以镇为单位规划建设农村绿色社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能源综合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镇绿化工作,创建生态村、文明村。
  集镇区域: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建立垃圾集中点,综合处理生活垃圾;建设污水统一排放管道,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农村区域:建立垃圾集中点,修建垃圾处理设施,推广“一池三改”模式,禁止焚烧秸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控制和科学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粪便排放,使用可降解的农用薄膜。推广利用太阳能、沼气、秸秆等可再生能源。
  逐步建立户收、村集、镇中转、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七)典型引导,建设一批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按照分步实施,典型示范的原则,抓好重点示范园区、重点示范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1.重点示范园区。建设粮油、蔬菜、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为主的多业套种、循环种养的循环型农业园区,选择不同的循环农业模式,推广使用农业循环技术,建设一批化肥和农药减量增效、沼气和太阳能利用、节水灌溉、秸秆综合开发、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等项目,使园区成为效益农业的集聚区、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区、休闲农业的观光区和现代农业的先行区。到“十一五”末,全市力争建设50个示范园区,各县市区根据自身特点,建设5-10个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2.重点示范工程。以生态农业开发、畜牧业废弃物处理、秸秆综合利用、农产品深加工等为重点,建设一批循环型农业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以太阳能、生物质能的开发技术等为重点,建设一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
  3.重点建设项目。选择具有明显农业循环经济特征,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重点扶持开发。除公共产品项目外,坚持“项目法人筹资为主体、政府补助为辅助、公众参与为补充”的原则,加大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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