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培育企业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08〕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培育企业上市工作方案》已经2008年10月20日召开的来宾市二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来宾市培育企业上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鼓励、支持来宾市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谋求更大的发展,把来宾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新兴工业城市,全面实现“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目标,市政府决定加强对部分重点企业培育上市工作(以下简称培育企业上市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培育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规政策为指导,以扩大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直接融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遵循“规范、合理、可行”的原则和“积极稳妥、政策扶持、合力运筹”的工作方针,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改制重组并予以培育上市,推动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尽快与资本市场接轨,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引导、示范、标杆效应,促进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政策扶持、完善管理”的基本思路,多渠道扶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培育上市,全市工业企业到2012年力争实现上市公司2~3家。通过培育企业上市,进一步优化我市融资环境,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我市资本市场的活跃。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培育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来宾市培育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张秀隆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和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李新元 副市长
丁 雁 市长助理
成 员:兰筱斌 市经委主任
张洪烈 市国资委主任
覃德泰 市发改委副主任
冼 平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