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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梧政发[200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鉴于第十二届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经研究,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如下: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王凯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孙大光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审计工作;负责人事、发展和改革、工业、招商、国土资源、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经济委员会、招商促进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局、法制办公室、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农村信用联社、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
  协调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联络各民主党派驻梧委员会。
  陈丽华副市长
  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民族宗教局、老龄工作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防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宝石节组委会办公室。
  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社科联、文联、自治区驻梧各新闻机构等有关工作。
  谢红星副市长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体育局。
  协调归国华侨联合会、科协等有关工作。
  竺坤松副市长
  负责农业、扶贫、政法、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安局、司法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供销合作社、信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调处办公室、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长洲水利枢纽项目、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旺村水利枢纽项目、 安澜公司(防洪堤管理处)和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管理、应急管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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