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8〕108号)
环翠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建委《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意见
(市建委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建设部《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
城市地下管线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是重要的城市行政管理,完整、准确、科学、规范地收集、保管和利用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对城市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明进步具有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和制度,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为有效防御自然灾害、支援灾后重建提供支持,为避免和减少道路挖掘管线事故、维护城市运行秩序提供保障。
二、强化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全过程管理
(一)强化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前的档案资料查询和报送工作。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综合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于报审规划设计方案前,到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城市建设信息数据中心,下同)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报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需要挖掘城市道路以及绿地的单项管线工程,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管线专业单位或产权单位)须在办理城市道路挖掘申请手续或城市绿地占用申请手续前,到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