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推进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动农业、制造业和研发设计、中介服务等领域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应用。
3、积极培育骨干信息科技服务企业发展,加快软件产业园建设。
4、做大做强服务外包产业,促进信息技术服务向高端领域发展。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信息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信息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
六、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房地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宋鲁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建设局。联系科室: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3、组成单位(11个):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监分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完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2、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鼓励开展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建设,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3、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做强做大,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制度与住房供应体系。
4、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发展节地、节能、环保型住宅。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房地产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房地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房地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单位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