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各协调推进组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召开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现场交流会议等形式,及时听取各项协调推进组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影响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交流经验做法,挖掘典型和亮点。要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泰政办发〔2008〕5号)要求,将各协调推进组组成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单位分工协作、社会联动发展的工作格局。
各县(市、区)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建立泰安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
为推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及时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49号)要求及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的部署,确定建立泰安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
泰安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包括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两个方面。其中,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7项,分别是旅游产业协调推进制度、文化产业协调推进制度、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金融保险业协调推进制度;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3项,分别是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制度、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制度、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制度。各项协调推进制度均设立相应的协调推进组,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和部门主要职能,明确市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组成单位,以及主要职责、协调事项、工作制度。
一、旅游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旅游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林华勇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旅游局;联系科室:规划发展科。
3、组成单位(30个):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外办、市台办、市物价局、泰山管委、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市工商局、泰山区政府、岱岳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