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由市监察、审计等部门牵头,建立项目廉政责任制,对全市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实现市委、市政府“工作上得去,干部立得住”的要求,确保项目高效推进,资金监管严格,投资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明显。
六、加强宣传报道。由市宣传部门牵头,组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央扩内需保增长政策及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确保中央和省的安排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千家万户。
七、认真开展项目对照检查,2009年1月31日以前完成整改工作。各区、市、县和项目实施相关部门要对照中央检查组和省政府的要求,对当前已开工项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检查及整改的重点一是看项目相关手续是否办理完善,二是看地方匹配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三是看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廉政责任书是否层层签订,责任落实到人。
八、今、明两年,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办理,实行全程联动、优先办理,力争项目落地以后,四十五天内依法依规办理完善项目开工手续。
九、各区、市、县要千方百计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积极筹措匹配资金。中央资金到位以后,要确保在十五天内将地方匹配资金足额拨付到位,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并形成尽可能多的实物工作量。
十、对项目实施中涉及到一些需请省有关部门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支持我市工作的问题,市内需办及市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大向省协调办及省对口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力度,积极争取省对我市的支持。
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弘扬“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贵阳精神和“08贵阳抗凝精神”,继续发挥“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激情和工作干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团结协作,顽强拼搏,敢于负责,真抓实干,高质量、高水平全面推进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请即遵照执行。
附件:全省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落实促进电视电话会议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