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委、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7年全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计划的通知
(鄂经文[2007]56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扩权县(市)经委(经济局)、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工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企业转变增长方式,发挥技术改造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我省工业发展后劲,现就组织编制《2007年全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计划》(以下简称《导向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向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加快“千亿产业”的培育为核心,大力推进结构调整,支持“双百企业”、“成长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发展特色产业集群,优化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全省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二、《导向计划》的专题设置
(一)促进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专题。围绕“千亿产业工程”,突破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汽车、冶金、石化等支柱产业,改造提升装备制造、食品、纺织、建材等优势产业。鼓励中小企业围绕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为大型骨干企业配套服务。
(二)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题。坚持把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中心环节,鼓励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
(三)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专题。大力推广资源利用率高、污染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节能降耗水平,鼓励工业废物综合利用,促进我省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发展产业集群专题。发挥区域中心城市、产业带和工业园区的集聚辐射作用,支持县域经济“产业集群工程”的实施,支持有产业、行业特色的工业园区发展,支持武汉城市圈的建设,促进跨地区的产业集聚。
(五)培育精品名牌和企业信息化专题。支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弛名商标”、“中国名牌出口商品”、“中国免检产品”、“原产地保护产品”和列入省名牌产品发展计划的产品做大,增强我省工业发展后劲。同时,鼓励企业积极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渗透和改造,推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县(市、区)经委(局)、财政局申报。各县(市、区)经委(局)、财政局在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确定本地区导向计划申报项目和重点项目。“导向计划申报项目”,按每个县(市、区)不超过4个项目,由各级经委(局)行文上报。“重点项目”在所推荐的“导向计划申报项目”中确定,并按每个县(市、区)1个项目,由各级经委(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