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加强设立省执法总队的沟通。起草“执法总队设立必要性的调研报告”报送省政府,并积极与省编办、省人劳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协调,争取尽快下文成立省农业执法总队。
61.建设动物卫生省际站,完善动物产品出口出岛监管办法。加强海口秀英港等9个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建设,做好单位组建和人员配备工作,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解决好建站的用地问题。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口出岛监管,规范动物疫苗和动物源性产品引进管理。
62.强化农业执法监督。认真做好农业系统执法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农业执法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重大案件查处跟踪督查督办。对农资经营点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和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并定期将检测结果和整治信息公布。
十二、廉政勤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6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厅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农业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实施处室、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重大事故报告、每周工作报告等制度。抓好责任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继续落实“三项谈话”制度。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64.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及党员的培训。注重以好的典型引导人,以反面事例教育人,深入开展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创造和谐、安定、健康、奋进的良好氛围。
65.完善厅系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争取设立厅对外合作与招商处,推进我省农业对外合作与招商工作。争取设立省发展南亚热带作物办公室,加强对我省热带产业的指导和管理。争取设立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充分发挥农业行政执法的职能作用。争取在省乡镇企业局加挂“省农产品加工局”的牌子,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宏观指导管理。
66.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做到以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岗定员,抓好竞争上岗和签订聘用合同,实现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争取承担农业行政执法和公益性服务的工作职能的厅属事业单位列入全额财政预算或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抓好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加快建立起一支强有力的农业专业技术队伍。